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诈骗罪】合肥“爱心女孩被骗案”主角获刑5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5日 永城刑事律师  
昨天,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法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爱心女孩被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闫影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闫影甫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闫影甫来到合肥“爱心女孩”张某家,谎称自己是新加坡华侨,以资助张领养的残疾孤儿出国治病、办理新加坡签证和资金证明为由,骗取了张的工商银行及中国银行卡和密码,先后从工商银行卡中取款33000元,从中国银行卡中取款5900元。
  今年3月,闫影甫曾到云南省丽江市找到被害人杨某,谎称自己是美国妈妈联谊会的工作人员,以资助杨女儿治病转款为由,骗取了杨的农业银行卡密码,从该银行卡中取款4000元。事后,在杨亲属的追索下,闫影甫将该款退还。
  另查明,闫影甫2002年5月因诈骗罪被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判刑1年,2004年因诈骗罪、盗窃罪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刑8年,直到2010年10月20日刚刑满释放。闫影甫前罪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影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前罪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闫影甫被抓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积极,可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