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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客户加油卡套现牟利 4S店汽修工获刑十月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 永城刑事律师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一名奔驰4S店汽修工居然将贼手伸向了前来维修车辆的客户,重点目标是车内放置的加油卡,一旦得手,便到加油站套现牟利。原以为作案过程天衣无缝的他,没想到被加油站的监控摄像捉个正着。日前,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的罗翔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去年8月16日,沈先生将一辆越野轿车送到普陀区一家4S店维修。8月18日,罗翔拿到工单和车钥匙后,趁车间无人之际,进入车内翻找值钱的物品。在车内储物柜中,他找到了一张加油卡。罗翔用一张余额只有100多元的加油卡将该卡掉包,而这张用来掉包的卡,也是他6月中旬从客户的车内偷来的。

当晚,罗翔持卡骑着一辆燃油助动车到一家加油站佯装加油,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查询卡内余额。让罗翔喜出望外的是,这张卡内竟有近4000元。于是,罗翔便在加油站内就地寻找“客户”套现,他先后与两名前来加油的司机谈妥,用偷来的加油卡为他们加油,两名司机则以8折的价格向罗翔支付现金。从8月18日到8月21日,罗翔连续辗转4个加油站,给5辆货车和2辆轿车加油套现。

8月21日下午,沈先生发现自己的加油卡被调包,立即报警。罗翔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盗窃的加油卡是实名制的,卡上镶嵌的电脑芯片记录了每一次消费的时间、地点与金额,并且会通过网络上传至总数据库。警方根据这些信息,顺藤摸瓜调取了各个加油站的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罗翔。8月31日,罗翔在4S店修理车间内被抓获。

据了解,2012年3月到8月间,罗翔利用工作之便,共窃取了客户的多张加油卡、手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9000余元。

如何避免车内财物被窃呢对此,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三点忠告。

首先,一定要加强防窃意识,汽车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除此之外,即便是空的背包、拎包等包具也不宜放在车内,否则容易被不法分子瞄上强行破窗盗取,给车主带来不小的麻烦。

其次,到汽修店送修车辆时,由于需要车辆钥匙、驾驶证等均交给店方,车主对车辆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在交付与接收车辆时应当仔细检查车辆与车上财物,避免出现纠纷。一旦发现丢失重要财物,应当立即报警。

最后,对于车上经常会放置的加油卡等有价卡券,如果有密码保护功能,务必设置一个较为复杂的密码。这样一来,即使失窃,也可以有效保护卡内金额不被盗用,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