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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老乡说卖假币挣钱 女子携30万元假币被判11年

发布时间:2018年1月6日 永城刑事律师  
听老乡说卖假币能挣钱,她就跟着老乡一起准备贩卖假币发财。结果发财梦还没开始,蒙城县女子杨萍就因非法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王国敏和杨萍均为我省蒙城县人,几年前两人在上海打工相识后互留了联系方式。2012年6月的一天,王国敏打电话给杨萍讲做假币生意。2012年6月16日早上,王国敏和杨萍从利辛坐车到阜阳,又从阜阳坐车到河南,后王国敏联系河南的李某。两人和李某见过面后,看了张样票,杨萍用2万元买了30个货(一个货是一万元假人民币),王国敏用0.4万元买了5个货,总共35个货即35万元假人民币。

  当两人购买好假币,从河南来到利辛县客运站时,被在客运站蹲点的利辛县警方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