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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赤裸男子屋内电击一女子 聚众淫乱还是非法拘禁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0日 永城刑事律师  

数名赤裸男子屋内电击一女子

据中青网报,11月9日报道,日前,有网友发布视频,一名女子被多名青年男子围堵在房间内,并遭到多次电击器电击。视频发布后,江苏省南通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在这段不到一分钟的视频中,多名男子将一名女子围堵在房间内床铺上,其中多人只穿内裤,一名男子使用电击器多次电击该女子,并问其“你还跑不跑了”其余众人持手机进行拍摄。女子被电击时惨叫连连,令人不忍。

内容在互联网快速传播后,有网友表示,根据视频中的对话口音,当事人应该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人随后认证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分局的微博账号发布通告,称警方已经迅速关注并介入调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聚众淫乱还是非法拘禁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本罪。

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并不限于男女异性之间。行为人聚众从事这种淫乱行为的,也构成本罪,可见从理论上本罪的众人并不必然以同时含有男女二性为必要。淫乱行为一般具备如下特征:

(1)须是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感情的行为;

(2)须是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的行为;

(3)须为违反善良性道德观念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目前,该账号发布通告称,专案组抓获曹某等五名涉案人员。具体如何认定还需警方进一步侦查。